
2026年9月23日,美國德克薩斯州北區聯邦地區法院法官詹姆斯·亨德里克斯(James W. Hendrix)正式簽署終局判決,批准由德州牽頭的原告五州與聯邦政府達成的聯合和解動議。該項具有全美約束力的判決裁定,即日起全面刪除聯邦《康復法案》第504條(Section 504)最新實施細則中所有關於「社區融合」與「最融合環境」的行政執法規定。
這起歷時兩年的司法紛爭始於2024年,當時德州聯合17個共和黨主政州向拜登政府提起訴訟,起因是聯邦衛生與公眾服務部在修訂第504條實施細則時,將「性別不安」納入身心障礙反歧視保護範疇。原告各州一度要求直接判決整部第504條違憲,但在全美身障倡議團體的持續施壓下撤回了極端訴求,多個州亦相繼退出,最終僅剩德克薩斯、佛羅里達、阿拉斯加、路易斯安那及蒙大拿五州繼續纏訴。
然而,訴訟在2026年中期出現戲劇性轉折。聯邦司法部於6月宣布不再執行社區融合優先原則,衛生與公眾服務部隨後於8月底徹底倒向起訴方,主動請求法院刪去相關融合表述。這起原本旨在阻擊跨性別平權政策的訴訟,最終收場時卻成為削弱身心障礙群體權益的政治籌碼,導致細則中包括45 C.F.R. § 84.76整節在內的核心執法條款被全數剝離。
判決公布後,美國智能與發育障礙協會(The Arc)、美國身心障礙者協會(AAPD)及捍衛社區融合聯盟等機構發表聯合聲明表達強烈抗議,直言這是聯邦政府半個世紀以來首次在社區融合執法上全線退縮。儘管倡議組織強調第504條母法、美國身心障礙者法案及最高法院奧姆斯特德判例依然有效,但缺乏聯邦層面的明確行政指引,無疑為各州弱化身障群體融入公共生活大開方便之門。
北美州編輯部:利亞姆·史密斯
來源:LGBTQ New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