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地代孕网红涉港揽客 警方重案组介入调查

中国内地网红“Berlin柏林阳光”(中)及外籍丈夫(右)以观光名义赴台,宣传“天使计划”招揽辅助生育服务“拥有自己的孩子”,遭逮获后驱逐出境。(台湾移民署图片)

针对中国内地代孕网红“柏林Berlin”(本名谭祖彪)在香港设立公司并声称可安排代母来港产子一事,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警务处已正式立案介入。香港媒体《香港01》调查披露,该机构职员此前向前来咨询的客户公开承诺,能够安排非香港籍代孕母亲抵港分娩。接获舆论举报后,香港卫生署与法定监管机构人类生殖科技管理局迅速启动法例审核程序,并将案件通报执法部门,目前该案已暂列“罪案资料”,由黄大仙警区重案组第一队全力跟进,暂未有人被捕。

在香港现行法律框架下,任何形式的商业代孕行为均被明令禁止并属于严重的刑事犯罪。根据香港法例第561章《人类生殖科技条例》第17条规定,除法律指明的极少数非商业豁免情况外,严禁任何人士借助生殖科技程序进行胚胎性别选择,严禁出于商业目的商议、安排代母服务,亦严厉禁止在公众渠道公布或分发推广上述服务的广告,且无论相关辅助生育服务是否实际在香港特区境内提供。警方严正警告,任何主体一旦触犯上述违法规定,一经司法定罪,最高可被判处罚款2.5万港元及监禁6个月。

该名涉案网红此前已在周边地区引发严重的跨界行政与法律风波。谭祖彪偕同其同性配偶以观光旅客身份入境台湾期间,因公开宣传其代孕中介业务,被高雄市卫生局认定违反台湾地区《医疗法》,依法裁处20万元新台币罚款;台湾移民署随后亦确认其行为违反《大陆地区人民来台从事观光活动许可办法》,在其缴清罚款后依法执行强制驱逐出境,并处以一定期限内禁止再次入境的行政管制。事件曝光后,谭祖彪迅速将其社交平台转为私密状态并发布澄清视频,辩称系在港职员表述有误,否认在香港实际开展代孕,但未在视频中提及此前在台遭遇的巨额行政罚款。

法律与公共卫生伦理专家指出,跨国跨境商业代孕产业链长期游走于监管盲区,严重践踏生育伦理并滋生剥削女性与拐卖儿童的次生风险。香港对于辅助生殖技术设立严苛的准入与刑罚门槛,核心在于防范辅助生殖技术沦为资本牟利工具,并坚决杜绝通过非法入境分娩冲击公费医疗资源与特区人口管理秩序。警方重案组的迅速介入与两岸三地执法监管的跨区联动,向跨境灰色中介敲响了法治警钟,宣示了特区司法体系在打击非法商业代孕与捍卫生命伦理底线上的坚定立场。

亚洲编辑部:金敏俊

来源:综合《香港01》(HK01)调查报道

资料来源

香港特别行政区律政司电子版香港法例《人类生殖科技条例》(第561章第17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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